阳春市潭水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设备升级改造工程(招标编号:WB-2409CQG0134)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人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00:00至2024年10月10日23:59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人:南京功合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332600.00元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662-7729666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阳春市潭水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浩
电话:13421209786
招标人:阳春市潭水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