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产业工业园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招标编号:WB-2206CC02X)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8日00:00至2022年6月30日23:59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东祥铭建设有限公司阳春市第四建设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533165.00元人民币534300.00元
质量合格合格
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综合得分82.6771.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81334802775C91441781MA4ULTHP83
项目负责人姓名梁建芳梁智峰
身份证号码4417**********03294417**********0311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662-7729666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662-7707780

招标人:阳春市春吉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