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阳春市殡仪馆殡仪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B-2306CQC01)
项目名称: (阳春市殡仪馆殡仪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76000.00)
采购需求:
品目号/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A02030600 | 专用车辆 | 1 | 2 | 详见需求一览表 | 476000.00 | 476000.00 |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日历日)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部分预留专门面向(联合体形式)】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通过联合体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预留部分合同份额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预留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金额的 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报价,否则不予认定。(注: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部分预留专门面向(合同分包形式)】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预留部分合同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预留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金额的 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报价,否则不予认定。(注: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报价。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须满足第2项的要求,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报价。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 2023年6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汇款信息: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阳江阳春迎宾大道支行
户 名: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40575825924
请汇款人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招标编号和款项性质。个人汇款还需标明公司全称。汇款后请把汇款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06号(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06号(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06号)领取纸质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662-7729666。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殡仪馆
地址:阳春市马水镇龙田管区雷公岭
联系方式:18926370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06号
联系方式:0662-772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柏林
电 话:19126883777